【北京市人力社保局】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温馨提示:
您的落户申请已核准完成,可进入积分落户系统“打印落户相关函件”页面自行打印落户函件,待本人落户信息传输至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后(可点击https://zwfw.gaj.beijing.gov.cn/rkgl/页面中第16项查询),您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。
详情请参考《2020年度积分落户人员户口迁移及档案调动办理说明》(积分落户专栏http://rsj.beijing.gov.cn/jflh/)。
基层组织 验证通知 | 北京市-北京市-海淀区 | 2020-11-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