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海淀税务】尊敬的缴费人:您单位还未进行4月征期内社保费申报缴费工作,请您务必于征期结束前(4月25日前)通过客户端进行社保费申报缴费: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,点击“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下载”飘窗,下载安装社保费缴费客户端,登录账号为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识别号(税务)”,初始密码为“单位社保编码”后6位,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企业自助查询功能查询密码。登录客户端后,请您选择{社保费申报}—{特殊缴费申报}进行社保费申报,并通过“三方协议缴费”方式进行缴款,或者选择“银行端凭证缴费”,打印《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》,持此凭证到商业银行进行缴费。如有疑问可咨询88501236。如您单位已经完成缴费,请忽略此信息。
公共服务 验证通知 | 北京市-北京市-海淀区 | 2021-04-23